11月14日,我院召开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刘柏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易峥嵘,党委委员、副院长喻翠云,原党委委员副院长陈燕出席会议。
大会分三个代表团进行分组讨论。各位代表围绕《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修改稿))内容,结合研究院和自身工作实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为研究院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分组讨论结束后,各代表团团长分别向大会汇报了《实施办法(试行)》(修改稿)的具体讨论情况。
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一代表团讨论现场
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二代表团讨论现场
第一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第二代表团讨论现场
经与会代表共同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我院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认为《实施办法(试行)》(修改稿)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符合研究院实际情况和事业发展需要。
未来,研究院将使用好职称自主评审权,进一步促进人才标准与实际业务的高度契合,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引导性和指挥棒作用,优化评价流程、提升服务效率,为研究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布局提供充裕的人才梯队和发展后驱动力。
会议在奏唱国际歌中落下帷幕。全院77名职工代表、列席代表参加。
编辑|青 囊
一审|冯 英 张湘卓
二审|正 培 凌 佳
三审|周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