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经初试合格、复试考核、经院招生委员会审核,下列考生拟录取为我院2026级硕士研究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如发现上述同学在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其他问题,可在公示期间到我院纪检监察部门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反馈或投诉,举报电话:0731-89949020或0731-88459027。
注:1.拟录取的考生请按要求将近3个月内在二甲(含二甲)以上医院体检结果(报告)纸质原件扫描件在4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hnszyyyjyzs@163.com。
2.如因有特殊情况,放弃拟录取的考生请及时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以免耽误录取工作。